【我為群眾辦實事】婁星法院跨省巧執行,多措并舉追回救命錢
2022-07-26 10:17:02
來源:湖南法治報 | 編輯:王彩英 | 作者:湯志遠 粟昊 | 點擊量:8253
湖南法治報訊(通訊員 湯志遠 粟昊)2022年5月,執行法官收到申請執行人周某某從福建某地寄來的恢復執行申請書,及打來的求助電話,稱其患有尿毒癥,需要經常透析,不能遠行,且遇到了經濟困難,希望法院可以為其追討剩余未賠付到位的款項。
執行法官立即對該案進行核實,原來該案系在婁星法院轄區內發生的交通事故,經婁星法院及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兩級法院審理,最終認定被執行人劉某某應當賠償24.4萬余元,被執行人羅某應當賠償11.7萬余元。婁星法院于2017年首次執行后,尚有劉某某1萬余元及羅某3萬元未執行到位。
根據申請執行人及本案的特殊情況,婁星法院決定立案恢復執行。但申請執行人周某某及兩位被執行人劉某某與羅某的戶籍地及常住地均不在婁星法院轄區,且二被執行人目前均無有效聯系方式,傳統的傳喚及調查等手段并不適用于該案。利用現有的網絡查控手段,婁星法院又與雙峰及江西宜春兩地法院取得聯系,對二被執行人名下不動產等相關信息進行查詢,然均無進展。
正在一籌莫展之際,執行法官發現被執行人羅某的微信錢包有余額4000元左右,隨即將羅某微信錢包予以凍結,迫使被執行人羅某主動與人民法院取得聯系,后又通過判決書中的委托代理人聯系到了劉某某。因所剩金額已不多,且現有執行辦案系統尚不能進行線上調解工作,執行法官充當雙方的傳話筒,通過電話聯系的方式,將雙方當時人的意思向對方進行表達,并告知被執行人法律后果。通過兩周的不懈努力及苦口婆心的協調,最終本案所剩應當賠付4萬余元的款項全部執行到位,成功追回當事人的救命錢。
責編:王彩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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